保证金追加政策
该政策是关于东证期货国际(新加坡)私人投资有限公司(“公司”)保证金追加流程的总体指南。公司鼓励每位客户随时保持缓冲资金充足,以防止账户保证金不足。
保证金追加通知由公司在投资人TNE(“资产净值总值”)低于公司规定的最低维持保证金金额时,按日发出。仅可通过注资保证金追加额度或更大额资金或直接平仓,完成保证金追加,使现有TNE高于最低维持保证金。
重要说明:
- 本保证金追加政策按日生效并执行。
- 公司有权强行平仓及/或限制交易,无论保证金状态如何或客户之前关闭交易的结算情况如何。
- 下单止损委托时,交易账户会被取消激活,从而只能以电话方式,通知公司交易执行部门按照交易系统限制条件执行交易。
- 公司将试图就依据市场条件,付出最大努力情况下的止损额度适度联系客户。
- 若需紧急注资,公司有权立即发出保证金追加通知,以便按要求在通知发出后一小时内完成资金/银行确认。
- 发出保证金追加通知后,公司可以在认为合适时或投资人账户正常化之前,采取必要措施纠正缺陷。
最低保证金
除按交易所规定外,公司还可以适时提高最低保证金额度,及/或设立初始保证金限额(“IML”)。评估依据包含但不限于地理、财金环境、客户交易策略与产品。
若有疑问,客户应联系公司销售代表,询问公司是否提高了其交易账户的保证金额度或设立了IML。
平仓滑点
任何平仓订单均由公司适时下单。有时,由于市场波动性或总量增加,订单可能出现滑点。滑点最常见于重大新闻事件期间、流动性低下时期或开市和闭市期间。这时,订单类型、需求量和订单具体说明,可以对整体执行效果产生影响。
资金安排
客户一经完成针对本公司做出的任何形式的资金安排后,必须就此立即通知本公司,并提交相关资料。参见本公司出金和入金一文,即可获知入金与出金事宜。
保证金追加图表
说明
TNE | 资产净值总值,指报表账户中可接受抵押品、远期与未实现损益总额。 |
IM | 东证期货国际(新加坡)私人有限公司规定的初始保证金最低限额。 |
MM | 东证期货国际(新加坡)私人有限公司规定的维持保证金最低限额。 |
交易日期 | 交易日期,指保证金到账账户日期。 |
第1天 | 交易日期后的第1个交易日 |
第2天 | 交易日期后的第2个交易日 |
第3天 | 交易日期后的第3个交易日 |
MTM | 基于当前市场水平的市值计价。公司采用的价格就是市值计价。 |
NLV | 对期权客户而言,平仓净值指的是每个账户的平仓值,即TNE 与 NOV之和。 |
NOV | 对期权客户而言,期权净值指的是未平仓期权溢价/价值的平仓总值。 |
系统 |
风险降低模式 降低风险交易,指依据降低客户最初保证金最低限额的合约平仓头寸。交易系统将设置为“仅可平仓。这时,仅可在交易日平仓头寸。特别注意的是,系统性能具备时,才可设置该模式。
交易系统将迫使系统内的全体用户退出系统登录,并重新登录系统后仅能启用“仅可查看”模式。任何平仓订单将仅征得本公司客户服务部门许可,且会密切监控账户满足低于公司固定平仓阈值30%的要求。 |
本文仅用于说明。若本文与客户协议之间存在任何内容矛盾或不一致,以客户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为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