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东证期货致力于为客户提供高品质的服务。我们珍视客户的每一条反馈意见,这些意见为东证期货及其产品服务的持续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持。为此,东证期货制定了《投诉处理与解决框架》(简称“CHR框架”),以便客户能共同参与我们服务的改进。东证期货衷心感谢所有客户抽暇提出宝贵意见,并承诺以高效、公正的态度处理每一条反馈。

CHR框架明确了东证期货针对业务、产品及/或服务相关投诉的处理流程,涵盖对东证期货服务标准、东证期货运营的电子交易平台及/或网站的投诉。

投诉处理流程

1. 投诉提交
投诉人需将投诉提交至东证期货客户服务部邮箱 clientservices@orientfutures.com.sg

如遇紧急情况,客户可拨打东证期货客户服务团队电话+65 6955 7501,以便东证期货及时知悉问题。 

若投诉涉及东证期货根据《2012年个人数据保护法》所承担的义务,请参阅东证期货的隐私政策,了解相关处理流程。

2. 投诉处理流程
投诉人需提供充分且准确的信息。如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,可能导致东证期货无法及时处理或调查投诉。 

东证期货投诉处理小组(以下简称“小组")由客户服务部、法律部和合规部成员及首席风险官组成,将根据投诉人提交的信息对每项投诉进行评估。小组可能要求补充材料或约谈投诉人。

相关访谈将全程记录。

完成初步处理后,东证期货将自主决定是否需要进一步调查,并向投诉人通报处理结果(如需调查则包括调查结论,统称"处理意见")。 

如处理意见认定东证期货存在过失,双方应协商确定补救措施,东证期货将执行该措施作为投诉的最终解决方案。 

若东证期货驳回投诉,将在商业合理范围内向投诉人说明驳回理由。

3. 处理时限
若东证期货在收到投诉后60个工作日内未能向投诉人提供处理意见,东证期货应在商业合理范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,并说明以下内容:

(a) 延迟提供处理意见的原因;

(b) 投诉人可预期收到处理意见的合理时间范围;

(c) 投诉人有权将投诉提交至金融业争议调解中心。 

东证期货应在商业合理范围内,在收到投诉后90个工作日内提供最终处理意见。若仍无法完成,应以书面形式告知投诉人:

(a) 延迟提供处理意见的具体原因;

(b) 东证期货预计可提供处理意见的时间范围;

(c) 投诉人有权根据新加坡《2022年金融服务与市场法》第31(1)条,将投诉提交至经批准的争议解决机构。

4. 信息与文件保存
根据CHR框架规定,投诉人向东证期货提供的所有信息及文件(包括调查过程中获取的相关材料及访谈记录)应至少保存五年。